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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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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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测试内容

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各体育专项测试要求如下:

游泳:

考生需参加自选和必测两项测试。自选项目为蝶泳或仰泳或自由泳,考生可根据本人特长选择自选测试项目,必测项目为200米自由泳。在自选项目测试成绩达标的基础上,根据必测项目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不同运动等级的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国家健将级考生。

健美操
:
1、自选成套动作:按照国际体联《2013-2016年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进行评分。

2、才艺能力展示:考生根据其特长自选体育舞蹈、街舞、艺术体操、啦啦操、体操翻腾动作、其他舞蹈(舞种不限)等,在60-90秒内展示所选内容的技术技巧,以充分展示其身体能力。音乐自备。

七、考核与录取原则

1、报名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通过测试合格的考生即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资格。

2、对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必须在取得该测试合格资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

3、我校将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学校成立由招生办、体育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水平、文化课测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的不同要求,确定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名单,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相关部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国家一级(及一级以上)运动员考生不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直接录取进入我校学习。

6、选拔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勿滥。本办法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和各省规定为准。

八、培养要求

1、高水平学生运动员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生,学制四年。

2、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入校后必须刻苦训练,并努力学习文化课程。学校实行运动员参加全国和省级比赛所获运动竞赛成绩与学业成绩挂钩的培养机制,达到我校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后准予毕业并授予相应的学位。

3、我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考生入校后,经复测不合格,或在校期间有文化课不达标、不服从管理、不认真训练比赛等情况,将取消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资格,并勒令退学。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029-88204236、88202267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029-88202630

2、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71

3、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

4、电子信箱:zsb@mail.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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