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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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www.gx211.cn 2016-01-11

中国高校之窗

(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 校考指定省份 备注
广播电视编导 天津、河北、北京、山西、江苏、山东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戏剧影视文学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 总计划 校考计划(拟) 学费 所属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40 20 15000元/生.年 新闻传播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100 50   音乐与影视学院
注意事项:
①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②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 录取规则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广播电视编导 只设笔试,时间为180分钟(不含影视作品播放时间),总分为200分,
考试内容为:
1.文学、影视常识(15%)         2.论述(20%)
3.命题创作(30%)               4.影视作品分析(35%)
戏剧影视文学 只设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1.影视常识,戏剧常识,文、史、哲常识(40%)
2.命题故事(20%)
3.命题小品(20%)
4.影片评论(20%,提供片名,默评)

5. 考点设置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
网上报名交费
1月18日-1月31日
2月14日-2月19日
3月6日

三、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具有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的考生且属我校校考指定省份考生方可报考。

2. 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考点设置”的相关内容,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

(2)初、复试面试考试时间安排为两天的科目,学校将视报考人数安排具体考试时间,若考试工作能够在第一天结束,则不安排第二天考试。

(3)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报名有关信息,如遇特殊情况,有关考点对报名考试时间和方式等进行调整,则以调整后为准。

3. 报名方式

(1)我校各专业在天津考点均采取网上报名交费方式。

①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网报时间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考点设置”的相关内容,我校不接待现场报名。

②交费: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交费。

③考试安排确认:请考生务必于考试前一天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了解考试具体安排。

④天津籍考生必须在天津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⑤报考时请考生认真负责填报,报名后我校原则上不予退费和改报。

(2)在山东、江苏、山西、辽宁、甘肃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按照考点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报名办法进行报名。

(3)我校在津外设置的考点,如果考点省允许非其本省考生报考,则按照考点省的要求进行报名,无特殊要求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背景颜色不限)于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详细填写《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自制或复印无效)。

4. 报名考试费

(1)面试专业初试150元/人,复试200元/人;其他专业150元/人。

(2)报考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键盘方向)专业考生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则初试需另交30元/人报名费,复试无需另交报名费。

仅取得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

5. 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其所在省(区、市)及各考点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四、合格生源的确定与成绩查询

1.学校视生源情况,依据考生志愿及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合格生源数不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4倍的原则确定各专业的合格生源范围。合格证专业必须与高考志愿填报专业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2.考生可于4月5日-4月1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4月22日17:00前与我办取得联系(周六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五、其他事宜

1.各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招。

2.计划编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对招生专业合格生源不足的省(区、市)我校将编制“0”计划,“0”计划专业的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按照录取规则和相关政策录取;对当年招生专业无合格生源的省(区、市)不编制计划。

3.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4. 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过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5.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6.上述各专业学费标准为现行收费标准,如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

六、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天勤路蓝月湾二期(第二学生食堂北侧)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hidazhaoban@126.com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2月1日-2月22日暂停)

到达我校乘车路线: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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