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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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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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十、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录取前,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均不转入学校。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十一、授课方式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采用分散授课方式,利用双休日或晚上授课。

公共管理:采用双休日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

十二、毕业待遇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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