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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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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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2.请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并请考生妥善保管,复试时候备查。

3.初试地点由报考点设置,请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和报考点确认具体考试地点。

4.考生在2017年2月15日之后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初试成绩。

(二)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三)复试

1.我校根据教育部的复试分数线和我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一般进行差额复试,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1.2。复试名单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2.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约为2017年3月底至4月中旬,复试地点在我校。具体的复试流程届时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的网页公布。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合同的相关规定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具体的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及正式录取名单届时会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六、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一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法律、汉语国际教育、公共管理、国际商务、教育均为13000元一年,翻译为14950元一年。

七、奖助政策

依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专门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600元/月,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均可按规定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按一、二、三等奖分别为6000元、4000元和2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为20000元。

为鼓励广大在校研究生参与学生管理工作,锻炼实践技能,我校设有学生管理助理和兼职辅导员等岗位,岗位酬金标准为600—800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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