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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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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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单独招生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名时间为准。

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身高:男性考生不低于170cm ;   女性考生不 低于160cm。

3、缴费:单独招生考务费300元。

3、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

第八条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分600分;

笔试:语文200分,文综200分。

综合面试:专业潜在素质100分。

体能测试:100分。

体能测试内容:原地弹跳摸高、800米限时跑(男生) 、400米限时跑(女生)

笔试考试、综合面试、体能测试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注:考试时间以省招办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学院招生网。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2、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面试、语文、文综成绩高者优先。

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后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条 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致。

第十一条 考试纪律

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办有关文件。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办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我院录取的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

第十三条 学院通讯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邮编:150069。

学院网址:http://www.hljsfjy.org.cn/

咨询电话:0451—88079117、88079106

本章程由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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