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考试时间及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地点 | |
| 待定 | 8:30-10:00 | 语文 | 行知楼 |
| 10:30-12:00 | 数学 | 行知楼 | |
| 14:00-15:30 | 外语(只限英语、俄语) | 行知楼 | |
| 待定 | 8:30—12:00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行知楼 |
| 14:00-16:00 | 体育特长测试 | 待定 | |
10、录取工作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以单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文化课(数学、语文、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考生待遇:凡被学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后办理录取手续, 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录取后不需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考试。
11、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考,提交信息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在省招生办备案。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2、收费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考(测)试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