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可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六、复试
(一)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二)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
(三)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目录。
(四)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7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
十、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以及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6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10000元/年。
(二)奖助体系
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和特困补助基金组成。新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可获得奖助学金不低于17000元/生·年,二、三年级可获得奖助学金最高可达52000元/生·年。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10个月发放。
3、新生奖学金
(1)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10000元/人。
(2)凡调剂录取至我校且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 条件 | 奖学金标准 |
|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 | 10000元 |
|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30分及以上 | 5000元 |
|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10分及以上 | 3000元 |
|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 | 2000元 |
4、学业奖学金
根据江苏省《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文件精神设置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都能获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见学校相关文件。
| 学业奖学金 (研一、研二、研三) | ||
| 等级 | 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 一等 | 20% | 10000元 |
| 二等 | 60% | 8000元 |
| 三等 | 20% | 6000元 |
5、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每个岗位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