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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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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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试

注、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考试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于2016年12月22—23日期间到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领取《专业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一)统考科目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报考公共管理的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

(二)专业课考试

1、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教育硕士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下午14:00-17:00

2、美术类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12月25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8:30—13:30。

研究方向不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考试时间、地点有所不同,请在http://yzw.sccm.cn上查看详细安排。

(三)专业加试: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达到国家划定的复试资格线后,参加相关科目加试。具体时间以http://yzw.sccm.cn上公布的时间为准。加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A、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艺术美学、艺术史、音乐文学、传播艺术学、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五个研究方向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艺术学基础知识》、《美学基础知识》;

B、报考艺术文献编译(音乐)研究方向的考生一般应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考生需通过国家四级(含四级)以上英语水平考试,英语专业的考生需通过专业八级水平考试。考生报名时提交证明英语水平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其中一篇的内容必须与音乐有关;

C、凡以同等学力和非音乐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各研究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练耳》、《乐理与和声基础理论》;

D、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舞蹈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舞蹈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舞蹈教学理论基础》、《中国舞技术教学分析》;

E、凡以同等学力和非美术类本科毕业生报考美术类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

3、专业复试:考生可于2017年3月中下旬登陆http://yzw.sccm.cn查询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综合分计分办法和录取原则。

九、录取原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确定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

2、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所定向的单位签订合同。

3、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按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合同如引起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予负责)。

4、初试的专业主课(业务课二)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的不录取;复试折算成绩低于60分的不录取(其中美术类各研究方向录取时要求复试成绩中的专业主科和专业论文成绩均不能低于80分);初、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录取。

5、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方向的考生,有艺术专业学习经历

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按教育部要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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