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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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6-01-15

中国高校之窗

九、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核准考试名单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于3月25日(周五)到学校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

3.考生到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在3月25日考试报到审核现场由学校打印,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26日(周六),由学校组织。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2. 文化考试分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用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科目均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3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结束,由我校负责组织阅卷工作。

3. 综合测试由学校命题并组织,总分100分,时间为3月26日(周六)下午14:00~18:00,分别为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艺术、体育和美术特长专业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专业测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的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美术特长考生专业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素描、色彩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技能。

十一、录取规则

1.对普通高中和中职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或中职学校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志愿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2.对艺术、体育和美术特长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艺术、体育、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艺术、体育或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成绩优先、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不再另设条件选拔,一并录取。

3.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时间为4月5日至11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公示期间本人持身份证到校向学校提交申请,过期学校不再受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9月3~4日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助学方式

就读我院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习奖学金”和校友捐资设立的十余项奖助学金。学校对特困生还通过“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四、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及对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2.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3.单独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各专业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教学。

4.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告为准。

十五、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18、2655277、2654118(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学校网址: http://www.scetc.edu.cn

E-mail:zhaoban@ sce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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