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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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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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按时网报且现场确认,须遵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以及《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2、网报时请准确填写所有信息,手机号码不要变更或者停用。

3、报考学术型中医类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专业代码为(100513)专业的考生将不得调剂到专业学位中医类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专业代码为(105708)以及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为(105709)专业中录取,请考生报考相关专业时务必谨慎填写报考专业。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以及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将不加试。

其他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信息。

招生单位代码:10136   

招生单位名称:内蒙古民族大学

通讯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536号内蒙古民族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028043

电话(传真):0475-8313508

附件:内蒙古民族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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