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2016年12月15-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8:30-14:30)。
(三)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其中工程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满分值为2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17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四、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复试资格: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线)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复试线,制定各学科(类别)领域的复试线并发布复试通知,其中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学科(类别)领域复试线和复试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考生可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学生证、体格检查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完成体检,下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体格检查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2017年3月下旬,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一般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请于2017年3月中旬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一)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考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7年6月中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