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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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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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育专项及文化考试测试办法

(一)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201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方案》执行,该方案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16年3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体育专项测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各运动场馆

(二)文化考试:二级运动员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获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运动员可以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文化课单独考试时间:2016年3月18日    8:00~10:00   语文 10:10~12:10   数学  14:00~16:00   英语

文化课单独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具体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七、录取原则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一)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本省招办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

(二)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者,须通过我校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核,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对于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对于经我校测试合格的其余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五)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根据运动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田径项目径赛及跳类须达二级以上方能进入拟录取名单,投掷项目可根据建队需要进行择优录取。

八、管理办法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773-5843237。

(三) 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办集中公示通过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研部     邮编:541004

(二)乘车路线:

1.汽车站——乘桂林至阳朔或雁山小巴、中巴到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2.火车站——乘桂林至阳朔或雁山小巴、中巴到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3.机 场——乘民航快巴到民航大厦转至火车站再乘桂林至阳朔或雁山小巴、中巴到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三)联系人:董小强

1.电话:(0773)5849432    手机:13507737481    传真:(0773)5818023

2.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73-5818532

3.学校网址:http://www.gxnu.edu.cn/

4.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g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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