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上附加分即为考生测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附加分)总成绩为55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二)附加分总分最高50分。(附加分共3项,累计分数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
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自治区级二等奖的考生加30分,三等奖的考生加20分,优秀奖的考生加10分;
2、获自治区级高级技能证书的考生加30分;
3、内蒙古民族交通技师学院和合作办学学校的考生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按照自治区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注:有附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八、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清”原则是指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内蒙古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
九、专业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
1、身高要求:女生:165—172cm,男生:174—182cm;
2、身体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
3、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中英文发音标准;
4、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
5、无急性或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
6、考生需在2017年1月7日、8日到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试,考生面试合格后需参加体检复试,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
十、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或考务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二、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