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材料初审
我院对单独招生考试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考前我院将在网上公布考生名单、考试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考前领取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试题范围
1、考试
(1)考试方式:机试。
(2)机试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15日、2017年3月11日至3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考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3)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临河、东胜、集宁、锡林郭勒、赤峰、通辽、乌兰浩特、呼伦贝尔等地(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适当增加考点)。具体考试地址考前公布,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可选择任意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4)试题范围:
单独招生(普通文理考生):文化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测试内容。对口单招:基本文化素质 、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综合测试内容。
注意:考生登录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页下载各自对应考生类别题库,考生类别是在高考报名时确定的,不同类别考试题库不同,我院的题库分为普通文科(蒙授文科考生可兼报)、普通理科(蒙授理科考生可兼报)、化工类、机电类、建筑类、财会类、旅游类、计算机类、美工类、采矿类、农学类、医学类及幼师类共十三个类别。
2.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总成绩= 机试测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400分。机试测试成绩现场出分,考生在成绩确认表上签字后生效。
四、录取
(一)根据考试情况,设定各类别录取最低分数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已报备的考生,按机试总成绩,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线上录取。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将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并不得转学。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
五、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六、学院概况及专业介绍
请登录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页查看。
咨询电话: 0471-5260388 0471-5260399(传真) 0471-5260415
纪检监督电话:0471-5260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