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原则
| 招生专业 | 录取原则 |
| 美术学(免费师范生) |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得分: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50%=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
|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得分: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50%=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
| 特别说明 | 1.在组织有专业校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成绩为校考成绩;在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自治区),专业成绩为统考成绩。 2.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按照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生文化折合分= 理科生文化总分 ×(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3.对以综合得分为录取依据的专业,如果考生综合得分相同,则以高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凡省(市、自治区)对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本科批次有分段划线的,考生须达到艺术类本科最高段批次线。 5.高考文化考试任何一科为零分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
五、校考地点及时间
| 生源省 | 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专业 | 考试地点 |
| 贵州 | 考点网报 | 以贵州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暂定 1.11-12 |
暂定1.13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
| 山西 | 考点网报 | 以山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1.12-13 | 1.15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
山西省太原师范学院 (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
| 四川 | 学校网报 | 1.1-1.11 | 1.12下午,1.13全天,1.14上午 | 暂定1.15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
西南大学美术学院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
| 福建 | 考点网报 | 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暂定 1.18-19 |
暂定1.21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福州市仓山上三路32号) |
| 广西 | 考点网报 | 以广西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1.19-20 | 1.22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广西桂林育才路15号) |
| 陕西 | 考点网报 | 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1.24-25 | 1.26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 |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 浙江 | 考点网报 |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暂定 1.23-24 |
暂定1.26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
杭州师范学院 (仓前海曙路5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
| 云南 | 考点网报 | 以云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1.30-31 | 2.1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 |
云南艺术学院新校(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 |
| 山东 | 考点网报 | 1.18至2.13下午17:00,春节期间(1.30—2.13)网报系统关闭 | 2.16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
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 | |
| 广东 | 学校网报 | 1.1-2.10 | 2.21 | 暂定2.22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 |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
| 湖北 | 考点网报 | 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馨园小区21-22栋) |
| 河南 | 考点网报 | 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 2.20-21 | 2.22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
郑州市24中学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
备注:1、表格中的待定内容我们将在确定后及时更新,请注意查看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或西南大学美术学院主页。
2、广东省考生请于2016年2月21日下午5:00前带上身份证、省统考准考证、统考合格证和1张1吋的高考采集彩色近照到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图书馆架空层处领取准考证。
六、校考内容及分值
| 招生专业 | 考试内容及分值 | ||||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分值 | 总分 | 考试时间 | |
| 美术学(免费师范生)、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 速写 | 人物动态 | 100 | 300 | 30分钟 |
| 素描 | 人物头像 | 100 | 150分钟 | ||
| 色彩 | 静物默写 | 100 | 150分钟 |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以省统考为准 | ||||
七、校考报名条件
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身体健康,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凡组织有校考相关艺术类专业(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均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专业(类)合格,方能报名参加我校校考。
4.在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合格线尚未公布情况下选择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校考成绩须省级统考或联考合格后方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八、校考报名办法
1.四川、广东两省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西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及缴费。四川考生除网报外,还可到我校现场报名及缴费。
2.收费标准:执行重庆市物价局审定标准。
九、学费标准
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为准,免费师范生专业执行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
十、招生考试领导与监督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3-68252504。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政编码:400715
美术学院(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专业)
联系电话:023-68367179联系人:赵老师
纺织服装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联系电话:023-68251228联系人:张老师
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23-68252513联系人:刘老师
温馨提醒: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十二、成绩公布
学校将于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陆续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nzsw.swu.edu.cn上公布成绩,请考生自行查询。
十三、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