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 2016 年单独招生中通过学生自我推荐报考,选拔和招收有文艺和体育特长的考生。
1、特长生招生计划
|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 文艺特长生 | 声乐、器乐、舞蹈、编导、播音主持 | 15 |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跆拳道、健美操 | 15 |
注:特长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每个专业录取的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文艺、体育特长生必须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参加文化联测,还需填报、邮寄相应特长生报名表,并根据安排来我校参加加试。
3、参加文艺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器乐类特长生须具备各类器乐考级达八级以上(含八级)的证书或中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奖;舞蹈类特长生须具备考级证书或在县(区)级及以上级别的艺术类比赛或中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奖。来校参加文艺特长生加试时须提交考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经学校审核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艺特长生加试。具体报名条件、资格考试内容和录取办法等详见《2016年单独招生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
4、参加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需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具有等同于二级运动员水平,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考试。考试通过预录取,并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具体报名条件及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具体报名条件、资格考试内容和录取办法等详见《2016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5、文艺及体育特长生加试通过即预录取,并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未通过加试的考生按非特长生进行选拔录取。
6、文艺及体育特长生加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5日
地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 = 文化联测考试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 政策性加分 。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划线。
2、录取规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政策性加分办法
①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录取时总分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②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③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录取时总分加 20 分,获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 10 分。
④高中阶段在地市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在省新概念作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⑤必测科目加分:必测科目成绩中每有1A加 10 分,每1B加5分,最多加4个。所有加分累计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文化联测考试满分( 180分)的,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满分计算。必测科目成绩以 2015 年及以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计。
⑥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校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 2016年1 月 31 日之前通过邮局 EMS 方式(以邮戳为准)寄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公室邮箱 jmizsb@126.com 。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 4 月16 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校审核。
⑦必测科目等级加分考生无需提供材料,学校将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进行换算。
⑧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同时,须考生高考体检合格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七、日程安排
| 时间 | 工作安排 |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费用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jmi.edu.cn) |
| 1月31日前 | 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将相关申请表、报名表和相关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邮箱 (邮箱地址: jmizsb@126.com) |
| 3月20日 | 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联测 |
| 4月10日前 | 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文化联考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场安排 |
| 4月15日 | 文艺、体育特长生加试 |
| 4月16日 |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 |
| 4月23日前 | 学院招生网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分数线 |
| 4月25日 | 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
| 4月31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18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 309 号
邮政编码:211170
招办咨询电话:400-828-1150,025-86176333、86176604,18512551150
传真:025-86176007
联系人:秦老师、胡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jmi.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http://zs.jm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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