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简章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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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简章
www.gx211.cn 2016-01-05

中国高校之窗

六、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院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共20名。

1.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本简章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内)

类别 项目 计划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 20
艺术特长生 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主持、表演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原则上不超过3名。

2. 参加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于2016年1月2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物流速递(EMS)方式向学院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特长生加试申请表。

3. 参加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参加文化联合测试外,还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加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13:00-17:00。请参加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在加试开始前30分钟到学院体育馆门厅集中。

4. 体育和艺术特长加试项目每项总分为4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限报一项,加试通过比例不超过1:2,加试通过名单将在学院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在总分上加特长生加试成绩。

七、优录政策

1. 文化免试政策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达4C1合格的普通类考生,以及取得全部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的艺术类考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

(1)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1A3C、4B及以上的考生;

(2)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3)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学科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地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

(6) 具有田径、球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2. 奖励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的考生,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加分(除下列第(1)项外,考生同时符合其他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 根据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除信息技术科目外取最高四门成绩)进行等级级差加分,其中A级每科加20分、B级每科加10分、C级每科加5分、D级不加分(该项加分无需考生申请,由学院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等级直接加分);

(2)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学科等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加3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加20分;

(3)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加3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加20分;

(4)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每次加5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

(5)持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加30分、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20分。

备注: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3. 工作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文化免试和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后,于2016年1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物流速递(EMS)向学院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文化基础免试申请表》/《奖励加分申请表》,考生也可以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南通航院崇德楼203室)现场办理申请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只需递交文化基础免试申请,无需递交证明材料,学院将统一向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核查。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级差加分无需申请,学院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在录取系统中统一加分。

(2)学院审核

考生申请截止后,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优录考生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或奖励加分条件的考生,学院将通过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执行。

4. 其他工作要求

(1)文化免试、奖励加分、特长生加试三项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2)考生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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