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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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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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25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报名条件 人数
艺术特长生 声乐、器乐、舞蹈 同时符合以下两点要求可报考
1.具备报考类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形象气质佳;
2.取得报考类别各社会考级机构或具有省内外艺术院校权威认证的专业考级六级以上(含六级)证书。
10
体育特长生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 符合以下两点要求中任意一点可报考
1.具有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
2.参加省级比赛获前8名、参加市级或等同于市级比赛获前4名。
15
合计   25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报考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4月15日举行,具体报名条件及加试内容1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参加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通过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如同一专业超过3人,按面试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加试未通过且参加文化基础考试的考生,按考生考核总成绩正常参与录取。

六、退役士兵考生的选拔

为支持国家国防事业,我校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招收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1.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专项计划共50名(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每个专业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的5%。

2.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我校,除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外,还须按要求填写《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此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于2月20前寄到学校招办。

3.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可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学测加分+照顾分,学测加分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每一个A加20分、一个B加10分,最多加4个,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为准(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照顾分按照顾政策确定。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

(1)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对应政策录取。

(3)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须达合格及以上。

3.照顾政策

(1)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20分。

(2)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

(3)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但考核总分不达线的,经核实,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4)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以上照顾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执行。

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5-15日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5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加试内容。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iit.edu.cn)。
3月10日前 艺术体育特长生、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名单公示。(相关申请材料须于2月20日前寄至我校招办)
3月21日 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4月12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加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4月13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安排。
4月16-17日 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
4月19日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成绩。
4月30日前 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十、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招办咨询电话:400-080-1151,025-85864999,025-85864330,13301584266,13301584799

传    真:025-85864210

联 系 人: 张老师、李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i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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