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和文化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 专业代号 | 专业(类)方向 | 综合分计算公式 | 文化总分要求 |
| 01 | 中国画(中国画1)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 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
| 02 | 中国画(中国画2) | ||
| 03 |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 ||
| 04 | 艺术史论(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 详见“六、录取办法中关于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 |
| 05 | 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
| 06 | 设计学类(设计艺术类) | ||
| 07 | 戏剧与影视学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
| 08 | 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 | 详见“六、录取办法中关于建筑学专业的录取规则” | |
| 09 | 环境设计(景观与环艺类)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 |
| 10 | 录音艺术(录音艺术) | ||
| 11 | 设计学类(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 |
3、录取一般规则:
(1)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史论(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其他专业(类):专业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录取的特殊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总分线可降低10分。
5、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6、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七、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凡复查成绩不合格,或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
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学费标准: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3、中国美术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
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4、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5、2016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及教学模式如下:
| 专业大类及所含方向 | 两段式教学模式 | |
| 专业(类) | 专业或专业方向 | |
| 中国画 | 中国画人物、中国画山水、中国画花鸟、中国画综合 | 中国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书画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专业学习。 |
|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 艺术设计学、史论、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 |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美术与设计理论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专业学习。 |
| 造型艺术类 | 油画、版画、壁画、雕塑(该专业学制5年)、纤维艺术、公共雕塑、景观装置、跨媒体艺术、公共美术教育、教师教育(该专业按师范类要求培养)、艺术鉴藏、艺术工程与科技 | 造型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 设计艺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染织设计、室内纺织品设计、会展设计、综合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陶瓷设计、玻璃设计、饰品设计、漆艺术设计 | 设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摄影艺术、影视广告、动画、插画与漫画、游戏设计艺术、数字交互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 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 | 建筑艺术、城市设计 | 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的学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分流到建筑艺术和城市设计专业方向学习。 |
| 环境设计(景观与环艺类) | 景观设计、环境艺术 | 景观与环艺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传媒动画学院完成4年制学习。一、二年级进行专业基础学习(含美术基础、音乐基础),三、四年级分别进入影视音乐制作工作室、音频工程与录音工作室、声音艺术表现工作室进行专业学习。 |
| 上海设计学院 所有专业 |
视觉传达设计类(数字媒体设计、 数字展演设计、智能界面设计、数字出版设计、游戏艺术设计、音画交互设计) |
上海设计学院所有专业(类)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上海设计学院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 服装与服饰设计类(艺术服装设计、 商业服装设计) |
||
| 产品设计类(时尚产品设计、信息产品设计、衍生产品设计) | ||
| 环境设计类(城市空间艺术设计、都市景观设计、建筑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 ||
| 公共艺术类(城市空间造型) | ||
6、《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教务网http://jwc.caa.edu.cn。
八、联系方式:
中国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164630
南山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象山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张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
中国美术学院享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如本简章内容与招生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