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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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6-02-15

中国高校之窗

六、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考生的学考(会考)成绩、2015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以及按专业要求组织的综合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普通高中考生以6门学考(会考)成绩计入总分,其中语、数、外三门为必选计分科目,余下三门科目考生可选择计分,学考(会考)成绩A等计100分,B等计80分,C等计60分,E等不计分,学考成绩按换算后的分数相加后除以计分门数计入总分,满分100分;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分类折算成满分100分计入总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折算成满分40分计入总分;综合测试根据专业要求分别从职业素养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素质特长测评等项目中选择。各类别考生综合考评项目、分值及总分见下表。

注:报考表演艺术(舞蹈方向)、表演艺术(音乐方向)、人物形象设计、美术、连锁经营管理(高尔夫俱乐部管理校企联合培养)专业的中职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其余专业的中职生无需参加;报考人物形象设计、美术、艺术设计(动画与游戏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专业的普高艺术文理科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素质特长测评分两类:技能类和体育类测评。

序列 项目 等级 分值 备注
1 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省级一等奖以上 20 限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省级二等奖 15
省级三等奖 10
2 素质特长测评(体育类) 一类 20 详见我院2016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测试方案
二类 15
三类 10

4.录取时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4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院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5.普高文理科考生可报考至多二个专业,同类别的中职考生可兼报最多两个专业,普高艺术类和工艺美术类考生不得专业兼报,专业兼报的考生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原则录取,若专业兼报考生同时被两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则默认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拟录取或备录取。(我院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和备录)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生以素质特长、高中学考(会考)成绩、职业素养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中职生则以素质特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招生计划数多于实际报考考生人数的情况时,则按实际报考考生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不递补备录考生。

7.为激励优秀学子报考,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其学考科目中有两门及两门以上等第为A等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门科目只能选其中一门),经本人申请,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

8.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达一级)免学费三年,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订单班除外);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成绩达二级)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以上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仅限田径、篮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足球项目。

9.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特殊人才,根据学院专业发展和素质教育需要,经报请浙江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在计划内予以优先录取。

10.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七、收费标准

考生可现场缴费或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八、其他说明

1.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规定:“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2. 受限考生(含科类、身体健康要求等各类限制)未正确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规定以作弊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

九、监督机制

1. 由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院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所有问题。

2. 学院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zjff.edu.cn

学院招生网: http://zs.zjff.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学院2号楼招生就业处,邮编315211

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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