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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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卫生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6-02-16

中国高校之窗

十一、录取规则

依据分类考试招生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免试生除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2、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2016年4月19日前在皖北卫生职业学院网上向社会公示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预录取名单于4月25日前报送安徽省考试院。

4、被预录取考生必须在4月28-29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未在网上录取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分类考试招生中被录取的学生毕业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对待,并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颁发国民教育大学专科系列学历证明。

以下两种情况不予录取:

1.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不服从调剂到其它专业。

2.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考生愿意服从调剂,但其它专业已经录取满额。

符合条件的免试生经审核、确认、公示后优先录取。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二、奖贷助补免措施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和单项奖,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20%。

(二)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两家机构申请。

(三)勤工助学

学校提供100余个固定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

(四)困难补助

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档次,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2.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因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生活困难的学生。

(五)孤儿免学费

孤儿凭录取通知书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相关证明,报到后可免除学费。

十三、其他说明

1.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专业不予调整。

2.自主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通知书在学院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后批准后即发。

3.本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参与自主招生培训和招生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

地址:宿州市大学园区邮编:234000

乘车路线:市内乘15、27路到学院站下

联系电话:0557—3095378 3095368 18905571120

学院招生网: http://zsw.wbws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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