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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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6-02-19

中国高校之窗

六、照顾项目和政策

1.免考政策

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免除文化基础知识测试:

(1)文、理科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4C1合格,且4门必测科目成绩中有 1A或4B及以上;

(2)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7门必测科目成绩中有1A或4B及以上;

 申请免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免考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免除文化基础知识测试考试,但须参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2.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须于4月17日参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当日,将申请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学院招生办公室,经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确认后,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执行加分投档: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如符合以上第1至第4项加分政策,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的一项。)

(5)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在4C以上的考生,每一个A加10分,一个B加5分;

(6)近三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30分;地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20分;县(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7)普通高中考生近三年获得由县(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分、15分和10分;

(8)获得学校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10分、8分和6分;荣获学校其他表彰每项加2分;

(9)艺术、体育特长生近三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加15分、10分、5分;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每位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0分。

3.监督审核

考生本人需在报到现场出示奖励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七、录取办法

1.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依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底排列,统一组织录取工作。

2.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加分。

(免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的学生以等级A换算分数计入总分)

3.同分考生按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排序。

4.学院于4月30日前完成预录取工作,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招生网上提供录取查询服务,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5.凡被我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录取。

八、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

1.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高职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所有体育类项目 5
文艺特长生 声乐、舞蹈、乐器 5

2.报名条件:

(1)符合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报名条件;

(2)体育特长生需具有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具备相应的运动水平(地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

(3)文艺特长生需具备十级以上的考级证书或具备相应的水平(地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

3.特长生免除文化基础知识测试,但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面试和专业加试)。具体测试内容和考核办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4.报考我院的特长生必须在3月2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公室214室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将免除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5.特长生的录取原则为:

(1)符合高职单独招生相关录取规定;

(2)专业加试成绩通过,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依次排序。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提前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测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测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高职单独招生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4.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学院招就网对我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招生章程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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