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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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6-02-24

中国高校之窗

第四章  考试及成绩公布

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测试

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参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

(1)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需直接参加2016年3月19-20日专业技能考试,以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

(2)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自主开展。主要考查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专业实践动手能力、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的掌握情况。测试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在2016年4月3日~5日期间,具体参考地点和参考时间参见准考证。

准考证(含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考生本人在我校报名系统内打印,考试时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考。

3.考试准备

考生通过我校单独招生网站在3月23-25日打印出自己的准考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1)查询成绩:

2016年4月9日,考生可在我校单招网上查询成绩,同时公布重庆市统一的文化素质测试线。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4月11日下午5点前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2)公布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

2016年4月13日,我校将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校单招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月13日-19日),同时公布分专业缺额计划。考生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和专业缺额计划。

第五章  录取

1.录取原则

(1)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才有资格被录取。

(2)对口高职类的录取

对口高职考生在满足上面(1)的情况下,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普通文理科的录取

普通文理科考生在满足上面(1)的情况下,分专业按以下情况录取:

A.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会计(普通班)五个个专业在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双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素质成绩乘以2后从高到低录取。

B.会计(中澳班)、人物形象设计两个专业在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双合格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乘以2后从高到低录取。

C.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营销与策划、物流管理、园林工程技术、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九个专业,文化素质成绩乘以2后占30%,职业技能成绩乘以2后占70%进行折算,按折算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D.除以上专业外,其余专业按两个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若有第一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第二专业(调剂专业)填报了该专业的考生中录取。录取时,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2016年4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2.二次征集志愿

若我校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将进行二次征集志愿。4月14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尚有缺额计划的专业。

4月16日,二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到我校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4月18日,公布二次征集预录取结果。

3.预录取名单公示

2016年4月18日起,我校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4月18日- 24日)。考生可登录报考学校公众信息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4.录取确认

被预录取的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于如下时间和地点进行录取确认签字,并领取通知书。

①4月19日9:00-16:00,万州片区录取的考生,在万州区太白宾馆(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232号)确认签字并领取录取通知书。万州片区包括:万州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梁平县、城口县。

②4月19日9:00-16:00,黔江片区录取的考生,在黔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招办)(地址:黔江区城西街道武陵山路)确认签字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黔江片区包括: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武隆县。

③4月21日9:00-16:00,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学校上桥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一村86号一会议室)确认签字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④4月22日9:00-16:00,所有录取的考生,在江津校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办公楼)确认签字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以上录取确认后不能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六章  特长生考试和录取

1.特长生报名及招生计划

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30人,其中男子足球计划招6人、男子篮球计划招5人、男女田径计划招6人,艺术(声乐、器乐、舞蹈)招13人。

报名时间:3月1-2日,报名截止时间3月2日上午10点。考生准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提供竞赛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1119室。

2.特长生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3月2日10:30。

测试内容:专项测试

3.特长生录取

根据专项测试成绩,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测试合格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特长生测试合格考生,需要按本章程第三章的“报考须知”报名和缴费,并参加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的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成绩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特长生专项测试合格者,即可被我校预录取。

被预录取的特长生需要按照本章程第五章第4点的“录取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签字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其它

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奖助学金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包括学校荣誉奖学金、学习综合奖学金、学习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3)我校校友、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严志伟先生在我校设立每年30万元的“志伟励志奖学金”,奖励50名学生。

(4)重庆市选煤学会在我校设有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共40000元。

(5)重庆市安全工程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6)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年共13000元的“中海达奖学金”。

(7)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教育中心在我校设立的“光华奖学金”每年共10万元。

(8)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9)学校实行勤工助学制度,每年为学生提供40万元勤工助学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3.学历证书

取得学籍且达到毕业条件者,可以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学历查询。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汪老师、詹老师

联系电话:023-61065333、61065999

E-mail: zjc@cqvie.edu.cn

招生咨询QQ:2985622548

学校网址:http://www.cqvie.edu.cn

单独招生网址:http://dzw.cqvie.edu.cn/

5.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6.本章程由学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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