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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西安石油大学有关2016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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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生: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于日前公布。为进一步改善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参考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016年我校部分专业拟接收优秀调剂考生。

一、接收调剂专业

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不含MPAcc)部分专业,具体专业详见《西安石油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目录》(附表)。

二、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接收调剂考生的相关流程

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3月底或4月初)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平台填报调剂信息。

2.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3.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

四、有关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新生中择优评选,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覆盖面为全日制在校生的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985、211高校考生为10000元/生;

(2)具有硕士授予权高校考生为8000 元/生;

(3)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学术表现、实践活动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为 20%,奖励金额10000 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为30%,奖励金额8000 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为30%,奖励金额6000 元。

4.“三助”岗位助学金:

“三助”岗位是学校为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专门设立的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资助标准为400-800 元/生·月;助研岗位的设立、聘用与考核由导师负责,资助标准为每月不少于200元。

5.行业奖助学金:中石油奖学金、中石化英才奖学金、延长油田奖学金和东方物探奖学金等。

五、联系方式

院(部、系)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石油工程学院 张老师 88382673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88382795
电子工程学院 孟老师 88382623
机械工程学院 刘老师 8838259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夏老师 88382597
计算机学院 冯老师 88382713
化学化工学院 蒋老师 88382693
理学院 李老师 88382735
经济管理学院 来老师 88382653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郑老师 88382741
人文学院 付老师 88382753
外国语学院 王老师 8838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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