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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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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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入选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1.入选考生分A、B两个等级,学校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其中前20%为A等,其余为B等。

2.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时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拟入选专业(类)。

3.入选考生名单及其拟入选专业(类)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于2016年6月22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并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

2.入选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必须与入选专业(类)相同且顺序一致。

3.录取分数优惠政策和专业安排

(1)认定为A等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并满足所报第一专业(类)志愿。

(2)认定为B等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B等入选考生业安排:高考成绩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满足所报第一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但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分以内满足所报第二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6-1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三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1-2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四专业(类)志愿。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七、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在自主招生考核过程中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3.自主招生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入学报到后,学校对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反馈

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后及时登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殊类型报名系统(http://zhshw.nwsuaf.edu.cn/),反馈本人高考成绩及志愿等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十、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类)目录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报名考生所在中学公示结果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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