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及填报志愿
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从3月1日至3月21日,可登录我院网站进行预报名,报名网址:http://zs.havct.edu.cn,打开学院报名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专业志愿、加分项等。考生务必于3月22日9时--3月2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照省招办的规定完成单招报名及志愿正式填报工作。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9时至23日18时。
3.报名确认和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9日8:00至18:00。
确认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招生处
4.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考生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信息确认表;
⑵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因时间关系,尚未领到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如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条件的(详见第五条、第六条),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申请书。
⑶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⑷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其家长代为确认。除按第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6)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本校考生报名,可在获得考生授权的情况下,由学校委派专人来学院代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除按第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经办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7)如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且报考人数较多,可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由学校与我院招生处预先联系(电话:0371-67842026、67842209),在时间及人力允许的情况下,我院可派专人到上述高中或中职学校为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六、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考生和各类中职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
七、专业技能加分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0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30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40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职业技能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150分为止。如:某考生职业技能笔试成绩100分,符合本专业中级工加分条件,其最终职业技能成绩为130分;某考生职业技能成绩为150分,符合本专业高级工加分条件,其最终职业技能成绩仍为150分。
八、考试办法及时间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进行测评。
(一)文化课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中考生与各类中职考生采用统一试卷(参加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同学,学业成绩可作为文化课的参考成绩)。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和各类中职考生参加(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或参加过省市级技能大赛获得奖项的同学,可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60分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2.试卷分值:150分。
(三)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四)考试日程安排
| 时间 | 考核内容 | |
| 4月10日 | 08:30-10:30 | 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
| 14:00-16:00 | 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 |
(五)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院免收考生报名费并统一安排考试期间考生的交通和食宿。
九、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4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三)录取时,学院按单招总计划1:1.3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四)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我院直接申请,不再参加考试。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录取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学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兼顾报考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
十一、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 时间 | 事项 |
| 3月29日至4月9日 | 登陆“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http://hngzzx.heao.gov.cn/dz2016)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根据报考情况安排考试相关事项。 |
| 4月10日 | 文化课、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 |
| 4月17日至4月23日 | 在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
| 4月25日之前 | 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
| 4月25日之后 | 在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avct.edu.cn/
十二、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资助政策
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双汇”助学金、“信汇”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十四、学费与住宿费
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护理、药学专业每生每年44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JAVA软件工程师方向)除学费外另收取6200元/年定向培养费用;计算机应用技术(4G移动互联网工程师方向)除学费外另收取7000/年定向培养费用;
工程造价(建筑及装修(装饰)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及装修(装饰)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修方向)除学费外另收取3000元/年校企合作定向培养费用
学院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7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均含单独卫生间。
十五、学校地址: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邮 编:450042
联系方式:(0371) 67842026 67842209 67842135
传 真:(0371)67842282
网 址:www.havct.edu.cn
招生咨询群:533495484
电子邮箱:hnhgzy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