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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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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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今年我校生源实际公布本方案。

一、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1)学术型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001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 280 36 54
中国哲学 280 36 54
逻辑学 280 36 54
012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15 45 6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15 45 68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15 45 68
思想政治教育 315 45 68
002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325 45 68
西方经济学 325 45 68
世界经济 325 45 68
管理经济学 325 45 68
003刑事法学院 法学理论 315 45 68
法律史 315 45 68
刑法学 338 45 68
诉讼法学(刑事) 315 45 68
004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 333 45 68
民商法学(婚姻法方向) 315 45 68
诉讼法学(民事) 335 45 68
005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 331 45 68
知识产权法学 322 45 68
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 315 45 6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15 45 68
006行政法学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15 45 68
007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315 45 68
008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理论 315 45 68
行政管理 357 45 68
教育经济与管理 335 45 68
009公安学院 诉讼法学(警察法学方向) 315 45 68
诉讼法学(侦查学方向) 315 45 68
010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350 53 80
传播学 350 53 80
法治新闻与传媒法 350 53 80
014商学院 财务审计与风险管理 417 45 68
市场营销与风险管理 335 45 68
015反恐怖主义研究院 刑法学 315 45 68
016 民族宗教研究院             民族法学 315 45 68
017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
研究院  
法律史 315 45 68
018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   
发展法律研究院
国际法学 315 45 68
019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  
新中心
经济法学 315 45 68

(二)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002经济学院 国际商务 325 45 68
010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 350 53 80
011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法律(非法学) 315 45 68
法律(法学) 315 45 68
013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 350 53 80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总分200分,单科不划线

具体调剂情况请致电029-85385134.

二、复试安排

复试在3月15日至3月25日进行,所有符合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相关学院公布。各学院将根据我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和相关学院网站。

复试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无证件者不得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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