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湖北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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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湖北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www.gx211.cn 2016-03-22

中国高校之窗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4.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面试用)。
5.两张1寸免冠登记照(体检表用1张,另1张备用)。

6.报考(1351)艺术硕士的考生在面试时,必须向答辩小组提交个人专业作品册一本。

(二)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3月23日(周三)
上午8:30
考生报到并缴费、验证、领取复试表格、参加体检、到各自学院报到  ①在科技综合楼一楼东大门缴复试费及体检费并领取复试表,然后到各自学院报到,了解笔试、面试安排;
 ②考生凭体检缴费收据在校医院体检。
报到时考生出示资格审查相关证件;
体检表需粘贴本人登记照
3月23日下午
12:40—13:40
英语听力测试 文科楼A座 考生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3月23—24日 专业课笔试 各学院 考生带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用交各自学院
3月23—24日 面试
3月23—24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占70%、复试总分占30%的权重相加组成。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面试及英语听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计算公式: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成绩作为是否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录取原则

(一)在各自学院的每个一级学科内,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二)一志愿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

3.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八、复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对顶,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每门收50元(同等学力加试费用由考生直接交所在学院教学办)。

九、各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轻工学部 杜老师 027—59750484 轻工楼4楼A405室
机械工程学院 常老师 027—59750413 机电楼3楼314室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杨老师 027—59750434 机电楼2楼219室
计算机学院 刘老师 027—59750449 科技综合楼4楼406室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高老师 027—59750506 土建楼3楼317室
艺术设计学院 徐老师 027—59750525 艺术楼C座3楼307室
工业设计学院 姜老师 027—59750651 工程技术学院2号楼三楼综合办公室
经济与管理学院 张老师 027—59750561 文科楼B座4楼402室
马克思学院 吴老师 027—59750574 文科楼B座6楼603室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 027—59750581 文科楼B座10楼1003室
理学院 张老师 027—59750596 科技综合楼7楼704室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罗老师 027—59750966 教2一楼职师院科研及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农业机械工程设计院 游老师 027—59750822 农机院四楼401室
机电研究设计院 到机械工程学院报到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若干巡视小组,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复试现场,旁听面试过程,了解、监督复试工作。各组织复试单位要对复试现场全程录像备查。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试成绩等信息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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