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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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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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剂

调剂我校的考生除满足《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中的相关规定外,还需是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生。此外,除外语类专业外我校只接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此类计划的调剂专业仅限我校的专业学位专业。

详细调剂专业及流程参见《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五、录取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按5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专业课成绩*30%+复试外语笔试成绩*30%+专家测试成绩*30%+外语听说成绩*10%】*50%;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专业课成绩(含政治理论成绩)*30%+复试外语笔试成绩*30%+专家测试成绩*30%+外语听说成绩*10%】*50%。

2.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政治理论成绩计入总成绩时需与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即政治理论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

3.复试专家组测试时专家有一票否决权,即专家如果认为该考生无培养前途可一票否决,但必须专家组2/3以上专家签字。

4.为维护第一志愿考生利益,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剩余计划和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本单位的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监督和复议

1.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随机对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举报电话:0537-4455327,0537-4455662;举报邮箱yzb@mail.qfnu.edu.cn。

七、具体安排

1.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培养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限报送各类材料。

2.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按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于3月21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小组成员名单必需注明复试人员职称和职务,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的考生报到地点、专业课考试地点和面试地点于3月21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各培养单位于 3月21日在网上下载《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专家组测试成绩表》及《听说测试表》。

5.各培养单位请将《考生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提供,招生学院需注明考核意见)、《专家组测试成绩表》、《听说测试表》、专业课答卷及成绩(成绩单需培养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27日17:00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以便进行数据统计。

6.如培养单位有不同于此方案的复试方案,请将本单位复试方案于3月21日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送交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

八、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

2.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复试前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时不得暗示考生,违者追究责任。

3.按相关文件要求,复试全过程均需录音录像。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将相关音像资料刻盘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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