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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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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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

(二)综合测试

学院将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的形式与内容由学院确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技能、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

(三)测试时间

综合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4月11日,具体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录取总成绩由综合素质成绩及有关加分组成。

2、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均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依据考生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它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于4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于5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十、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

十一、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预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方面进行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发布、公示。

3、举报投诉电话:0349-6660001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朔州市张辽南路紫金街西邮编:036002

联系电话:0349-6660003学院网址:http://www.sz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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