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普通类)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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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普通类)
www.gx211.cn 2016-03-24

中国高校之窗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院校特点和学校实际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英语(日语),每科满分150分。

3.综合素质加试:满分100分。理工类和文理兼招类为一套试卷,试题题库在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bhcyzb.com),题库公布时间为3月15日。

4.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科目
4月24日 8:30—11:00 综合素质加试及数学
  14:30—16:00 英语(日语)

5.考试地点: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兴城市龙兴路29号)

6.考务费:单独招生报名考务费120元,到校缴费时间为:4月22日-4月23日21:00。

五、录取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在辽宁省教育厅指导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高考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封闭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并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开招生计划、资审合格考生名单、考试成绩、录取结果。

1.考生成绩:由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加试成绩组成,满分400分。

2.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100分。

3.录取原则:按批次投档、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类考生,第一志愿类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类考生。安排专业时,按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录取,各专业志愿级差2分。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数学、外语、综合素质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往低录取。

4.已录满的专业不再补录,未录满的招生计划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进行补录(已被我校录取考生不能参加)。考生根据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采用远程网上或现场两种方式重新填报志愿(原所填报志愿作废,补录原则与第一次录取原则相同)。填报志愿时间及录取情况见http://www.bhcy.cn http://www.bhcyzb.com。

六、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允许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八、本方案最终以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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