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缴纳考务费、资审与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3月19日——4月6日
3.报名网址:http://www.lncc.edu.cn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招考办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考生请于4月8日登陆学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于4月11日——4月13日缴纳考务费,4月16日考生领取准考证。
具体缴费方式详见2016年单独招生缴费说明。
五、命题及考试
1.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辽宁省的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考试:综合素质基本常识,详见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满分100分。
表3: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 时 间 | 科 目 | |
| 4月17日 | 8:30——11:30 | 文化课、综合素质 |
3.考试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六、录取办法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满分400分。
2.录取资格线
文化课总成绩达到18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因录取资格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类招生计划,且在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时执行。
3.录取原则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级差方式录取。考生报考的专业1志愿、专业2志愿设分数级差5分,专业2志愿、专业3志愿设分数级差5分,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七、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表4: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 时间 | 工作安排 |
| 3月19日——4月6日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 4月7日 | 省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审 |
| 4月8日——4月10日 | 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
| 4月11日——4月13日 | 考生缴纳考务费 |
| 4月16日 | 考生领取准考证 |
| 4月17日 | 考试 |
| 4月18日——4月21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 4月21日15:30 | 成绩公示 |
| 4月22日上午8:30-12:00 | 考生到校“查分” |
| 4月22日下午 | 录取,公布预录取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