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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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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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缴纳考务费、资审与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3月19日——4月6日

3.报名网址:http://www.lncc.edu.cn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招考办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考生请于4月8日登陆学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于4月11日——4月13日缴纳考务费,4月16日考生领取准考证。

具体缴费方式详见2016年单独招生缴费说明。

五、命题及考试

1.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辽宁省的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考试:综合素质基本常识,详见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满分100分。

表3: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科 目
4月17日 8:30——11:30 文化课、综合素质

3.考试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六、录取办法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公开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满分400分。

2.录取资格线

文化课总成绩达到18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因录取资格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类招生计划,且在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时执行。

3.录取原则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级差方式录取。考生报考的专业1志愿、专业2志愿设分数级差5分,专业2志愿、专业3志愿设分数级差5分,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七、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表4: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3月19日——4月6日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4月7日 省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审
4月8日——4月10日 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月11日——4月13日 考生缴纳考务费
4月16日 考生领取准考证
4月17日 考试
4月18日——4月21日 评卷、汇总成绩
4月21日15:30 成绩公示
4月22日上午8:30-12:00 考生到校“查分”
4月22日下午 录取,公布预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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