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程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现场交流 | 面试 | 4月16日 | 9:00开始 | 夏家河校区或南关岭校区 |
| 英语、综合素质 | 笔试 | 4月17日 | 9:00-11:00 | |
| 语文、数学、物理(理科) | 笔试 | 4月17日 | 13:30-16:00 | |
| 语文、数学(文科) |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关于工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文秘专业现场交流的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加综合素质总成绩,按照比例分别划定文理科控制线。同时,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英语成绩划定英语单科控制线;工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文秘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现场交流成绩划定现场交流单科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办法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总数、文化课加综合素质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档案比例,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物理、综合素质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2.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考生须于3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考生体检报告不予退还)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入学资格和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查)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高中生适用)
|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 1 | 3月17日-3月30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 2 | 3月31日-4月1日 | 资格审查 |
| 3 | 4月2日-4月5日 | 网上缴费 |
| 4 | 4月13日-4月15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5 | 4月16日-4月17日 | 考试 |
| 6 | 4月18日-4月19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 7 | 4月20日-4月21日 | 公布成绩、录取 |
| 8 | 4月22日 | 公示预录取名单,并报省招办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