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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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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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卷

评卷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卷组,实行集中封闭评卷。

六、录取办法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考生成绩

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满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

根据考试科类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各科类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在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时,按考生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2)发放录取通知书;(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18日—4月10日 网上报名、学校报名、填报志愿
4月11日 对报考我校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4月12日-13日 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月16日 考生到校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4月17日 组织考试
4月17日-18日 评卷、汇总成绩
4月18日 考生查询成绩
4月18日-28日 录取
5月5日 预录取结果报省招考办备案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联系电话:024-53909888  53909892   57510297

传    真:024-53909888

网    址:http://www.fvti.com

邮    编:1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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