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实施进程安排
一、考生报名:2016年3月11日至4月5日;
二、材料递交:从报名时起至4月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学校资格审查:4月8日截止;
四、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网上报名3个工作日后;
五、考生报到(现场确认、缴费、签订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场地):4月15日,截止时间17:00(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学校测试时间: 4月16-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考生录取情况,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4月29日;
八、录取情况提交: 5月7日,向浙江省教育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提交录取情况。
九、完成录取手续:5月30日前。
第十章 收费
学费收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术、应用英语专业6000元∕学年;船舶工程技术(中乌合作)1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600元∕学年(浙价费【2014】240号)。
第十一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80-2095018。
二、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二章 附则
一、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工作。
三、本招生章程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imc.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jy.zimc.cn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编:316021
联系电话:(0580)2095114 2095036(兼传真) 2095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