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文化素质测试及成绩评定
我校单独招生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40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9日9:00~11: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到我校指定的考场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2.测试内容:文化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政治、信息技术。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照顾政策项目加分: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下发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项目分值的通知》执行。
八、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二)我校将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当所报专业计划录满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线上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三)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五)录取结果从我校网站单独招生入口登录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信息采集平台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其它学校,也不能进行专业调整。
(八)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新生待遇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校2016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招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通过单独招生进入我校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十、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照《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二)我校单独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一)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4)
十三、本方案由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定西市定临路4号)
邮政编码:743000
学校网址:http://www.dxatc.cn或http://www.dxatc.edu.cn
联系电话:0932-8331467,8264663,8331467(传真)
注:相关附件见http://www.dxatc.cn/Item/4106.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