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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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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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考生情况折算为“考生条件分”(最高60分),具体见下表:

学校根据“考生条件分”的高低排序,同时结合报名材料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认参加面试名单,向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农村地区中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初审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公示。

2、缴费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15日前,在网上进行缴费(测试及报名费6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

初审合格并且确认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

4、参加面试

通过初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6月1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参加专家面试(具体见准考证)。我校根据专家面试和考生条件得出考生“学校考评分”,计算方式为:

学校考评分=专家面试分(140分)+考生条件分(60分)

5、合格公示

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合格考生,将对入选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合格考生分为以下三类:

A类: 学校考评分排序前30%(含)的合格考生,或者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则予以录取。

B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30%-60%(含)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则予以录取。

C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后40%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则予以录取。

6、志愿填报

考生须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此次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保持一致。

七、优录办法

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公示等级,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所对应专业,在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

考生入校后可优先获得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选拔资格,同时符合“启明星计划·新生雏鹰奖学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优先享受相应金额奖励。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成立校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学生中学阶段成绩排名、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对在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未入学者,取消其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咨询方式

电话:025-58139090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微信:南工招办

十、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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