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6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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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16年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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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拔方式

选拔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环节:

专业 初试 复试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语文英语综合数学;物理 职业倾向测试面试
建筑工程技术
园林工程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经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不需参加初试,复试合格后直接录取;学校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的考生需参加初试、复试。

1、初试

2016年5月1日上午8:00前考生在学院东门领取准考证。

8:20前凭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进入考场;

8:30-10:00语文外语综合考试。

10:30-11:30物理考试。

13:30-15:00数学考试。

2、复试资格确认

(1)我院根据考生数确定本次自主招生校考录取控制线。

(2)专业复试资格以分数优先,即对达线考生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认复试资格。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确认复试资格,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确认满复试资格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2016年5月2日上午8:00前,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并在校园网公布。

(1)职业倾向测试: 5月2日下午13:00—14:00。

(2)面试:5月2日下午14:30—16:30。

复试如有不合格的,从未进入复试的学生中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复试,最终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6年5月3日我院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七、录取确认

1、录取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有预录取学生名单报送市招办审核,按照常州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受理信访和电话举报,针对举报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3、公示无异议,5月8日学院与预录取学生签订协议,确认正式录取,同时通知相关初中校并报送常州市教育局和常州市招生办公室备案。

4、自5月9日起,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5、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高于省控线、继续报考我校的,可享受专业录取分数线降10分的优惠政策。

八、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名单如下:

组长:黄志良

组员:毛浩生、朱仁良、陈寿根、王伟、周炜炜、闵亚琴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与纪检工作组:

招生工作组:

组长:毛浩生(兼)

组员:蒋丽琼、史国庆、刘兆祥、沈小平、蒋筱瑜、杨建华、王建玉、章志红、徐顺清、陈敏

纪检工作组:

组长:朱仁良(兼)

组员:戴敏捷、陈盛、张惠彬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

邮政编码:213147

招生咨询电话:400-0519-189

0519-69872118   69872115   69872322

联系人:陈敏(13861062996)

邮箱:54747821@qq.com

乘车路线:市区乘坐B2至西林公交中心站,换乘5路至殷村公交中心站下车即到。

本招生章程解释权属于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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