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学费标准及帮困措施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学年预收学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三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奖、勤、贷、助、减、免、补、缓”等多项措施相互补充、覆盖全体学生的资助激励体系,不让任何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在实施过程中有修订的,修订内容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学费标准
| 专业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 历史学、中国共产党历史、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哲学、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德语、法语、日语、翻译、西班牙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类(韶峰班)、物理学、物理学类(韶峰班)、化学、应用化学 | 5300 |
| 文化产业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档案学、图书馆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法学、知识产权、统计学 | 5500 |
| 数字出版、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 6000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类(师昌绪班)、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工程力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测绘工程、安全工程 | 6500 |
| 艺术设计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 | 8000 |
| 药学 | 7800 |
| 采矿工程 | 3600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23000 |
注:上述学费标准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