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办法
1、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2016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我校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拟录取专业保持一致且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江苏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 025-84399789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网址: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十、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
南京农业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备注 |
| 1 | 农学 |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
| 2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
| 3 | 植物保护 |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
| 4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特色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
| 5 | 园艺 |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
| 6 | 园林 | |
| 7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
| 8 | 茶学 | |
| 9 | 动物科学 |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
| 10 | 水产养殖学 | |
| 11 | 动物医学 |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
| 12 | 动物药学 | “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
| 13 | 草业科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