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2016年春季高职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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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2016年春季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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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应当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请假,经学院批准方可延期报到。否则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因以外)。具体报到要求见《2016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有覆盖面达30%的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春季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gbys.com E-mail:tjysxyzb@126.com

电话:022-27525825 022-275290959 18622508893

传真:022-27525825 QQ:219834752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 邮编:300112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2016年春季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元/年)
660201 新闻采编与制作 普通类 12 5500
660206 影视编导 普通类 12 8000
660203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普通类 12 5500
660204 广播电视技术 普通类 12 5500
660213 摄影摄像技术 普通类 12 5500
660202 播音与主持 普通类 12 8000
650202 戏剧影视表演 普通类 12 8000
660209 影视动画 艺术类 12 8000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类 12 8000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艺术类 12 8000
总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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