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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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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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单独招生

1、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对象 学制 计划 学费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工 高中 三 300 9000
中职 100
汽车营销与服务 文理 高中 三 100 9000
中职 40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文理 高中 三 150 9000
中职 40
资产评估与管理 文理 高中 三 10 800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理工 高中 三 20 9000
交通运营管理 文理 高中 三 10 9000
汽车电子技术 理工 高中 三 45 9000
中职 20
新能源汽车技术 理工 高中 三 40 9000
中职 10
保险 文理 高中 三 10 8000
中职 5
会计 文理 高中 三 10 8000
中职 5
物流管理 文理 高中 三 10 8000
中职 5
      合计 930  

凡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情见我院单独招生章程)者,均可于3月16日—4月17日登陆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dlqcxy.net)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dlqcxy.net ),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3月16日—4月17日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4月18日

3、面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材料)等相关资料于4月24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并参加面试。

面试时,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为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制定有各专业的具体面试标准,详情请考生登陆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dlqcxy.net)查看。

4、缴纳报名考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3月17日--4月15日之间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报名费汇款账号并汇款。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00元。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在学院官方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办法

高中考生考核方式采取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计400分。中专、技校考生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形式。笔试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总计200分。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测试科目 测试方式 考生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语文、数学、
文化综合素质
笔试 高中生 4月24日 9:30-12:00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数学、语文 笔试 中专技校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四)成绩公布

我院单独招生总成绩于4月25日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看(http://www.dlqcxy.net)。对成绩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411-86446956。

(五)录取程序及规则

1、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6、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7、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8、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9、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25日,4月26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六)其他规定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2、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

3、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予调整专业。

4、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八、注册入学

1、注册入学对象及条件

凡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注册入学。

2、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 学费 学制 招生对象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工 30 9000 三 高中
汽车营销与服务 文理 30 9000 三 高中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文理 30 9000 三 高中
汽车电子技术 理工 30 9000 三 高中
保险 文理 30 8000 三 高中
  合计 150      

3、录取办法:

注册入学分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4月6日。对象为已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
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可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学校面试:时间2016年4月9日。

(3)学院审核:时间2016年4月10日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院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学院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以省会考成绩及学生在高中期间的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为依据进行加分,加分细则如下:

加分资格 分数 备注
优秀三好学生 +20分  
获得省级获奖证书 +20分  
党员 +20分  
获得市级获奖证书 +15分  
获得校级获奖证书 +10分  
少数民族 +10分  
特长生(音乐、美术、体育) +5分  

注:如考生总成绩排名并列,则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院预录考生。

(4)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我院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被我院录取。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学院将于2016年4月10日公布录取结果,并于4月12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送达考生本人。  

九、入学后相关政策

(一)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招生计划性质相同,考生入学后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

(二)凡注册入学录取的学生,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相互调剂,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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