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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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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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医学、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以江苏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200-1500元/年·生(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2、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九、信息公开

学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

电话:025-58690736、58662833  传真:025-58690735

网址:http://cxxy.seu.edu.cn  E-mail:cxzb@cxxy.seu.edu.cn

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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