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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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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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

第十六条  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统计学、经济统计学(企业管理统计方向)、贸易经济、经济学、经济学(航空经济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档案学、档案学(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方向)、图书馆学、物流管理、英语、法语、翻译、法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法学(民航法学方向)、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民航管理方向)、广告学专业:3400元/生·学年;其他各专业:3700元/生·学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动画专业:5700元/生·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8700元/生·学年(含实习费)。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产品设计专业:180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预科期间20000元/生·学年,预科结业后按我校所在专业当年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七条  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空中乘务专业:9100元/生·学年(含实习费)。

软件学院各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第十八条  奖贷助学情况。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年度进行评定,分为 4个等级,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单项奖。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郑州航院校内贷款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制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普通本科、专科和专升本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对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60632533  68252237,60632539 

传真电话:(0371)60632532

考生申诉和举报电话:(0371)60632531,60632610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郑州航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http://www.zua.edu.cn/             招生信箱:zsb@zzia.edu.cn

招生信息及录取信息公布网址:http://www2.zzia.edu.cn/zsjyc/zhaosheng/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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