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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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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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计学类专业:我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

7.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9. 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按培养成本收费,考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
力。设计学类专业为23000元/年,金融学、财会类专业为20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专业为18000元/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17500元/年,其它专业为16000元/年。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金华市二环北路3366号(规划2017-2018学年搬迁至兰溪校区)

(三)联系电话:13957979992   传真:0579-82291190

(四)学校网址:http://xz.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xzzs.zjnu.edu.cn

十、其他: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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