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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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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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收费与证书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和备案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住宿费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盖有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录取后不予转专业。学生修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境外机构的专业证书或课程证书。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其中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励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奖励2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办法见我校招生网)。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张宝忠院长。

第二十四条 考生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我校招生网录取查询及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五条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文路470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310053   联系电话:0571-58108888、58108080、58108077

学校网址:http://:www.zjb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jbc.edu.cn

官方招生微博:http://t.sina.com.cn/zjszy

监督电话:0571-58108031、5810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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