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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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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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省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

5.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6.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 无专业加试要求。

九、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我院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十、 在校学生经过学校学习和考核后,各方面都符合培养要求,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企业助学基金等资助政策。

十二、 招生咨询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7—88321500、88313369

(二)传真:0577--88313369

(三)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邮编:325003

(四)院校网址:http://www.zjitc.net

(五)招生网:http://zs.zji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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