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2016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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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2016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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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毕业证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

第十二条学院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建筑工程系所有专业8500元/年/生。经济管理系: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学费均为6800元/年/生,酒店管理7500元/年/生。机械工程系所有专业8500元/年/生。服装工程系所有专业9000元/年/生。

住宿费:住宿(全空调式标准带阳台卫生间)分二档次,4人间:1200元/年/生,6人间900元/年/生。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

第十三条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企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023-85773770  85769888

QQ:  445055355  2781353356  215856187

学院网址:www.cqfzgc.com

学院邮编:404001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和未尽事宜,请与学院招生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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