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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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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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我院严格按照2016年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六章    资助与奖励

第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十九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生特困补助金,并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制度。

第七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办学地点:陕西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学园区祟文路1号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邮    编:712046

咨询电话:029-38114101、38114102

传    真:029—38116188

学院官网:www.sxfu.cn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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