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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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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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宿费:6人间950元/年·人,8人间700元/年·人。

五.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1. 学校设有多种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学校奖学金;(5)社会奖助学金。

2. 学校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招生组织及监督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设立并公布招生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及考生家长来访、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3.所有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录取工作。

4.深入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现信息公开透明,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472-6193093

2.传真:0472-6193092

3.电子信箱:btsyzs@bttc.edu.cn

4.邮政编码:014030

5.网址: http://zsw.bttc.edu.cn/

6.通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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